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贴士 >> 文章正文
李某某非法行医被判处拘役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被告人李某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李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其能取得被害人谅解,酌定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故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缴获的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对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行医罪非法所得人民币2000.00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被指控犯罪的两位前律师..
·每一个案件力争做到极致..
·刑事案件庭审结束后合议..
·刑法182条规定的“自己..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
·法院判处缓刑是否需要委..
·骗取国家专项补贴资金构..
·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
·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具..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案件如..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