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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构成诈骗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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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自己不具有真实的办理相关土地及权属的渠道以及申请项目开办公司等相关能力的情况下,以诈骗的共同故意向被害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被害人钱财人民币300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二人均起主要作用,故不区分主从犯。二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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