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在明知生效判决的情况下,无偿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并至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致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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