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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如何进一步加强庭前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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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阅读:
       积极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坚持介入范围适当、介入时机适时、介入程度适度原则,通过出席现场勘查和案件讨论等方式,按照提起公诉的标准,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引导侦查机关 (部门)完善证据链条和证明体系。
  加强庭前审查。全面审查证据材料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全面审查涉及定罪量刑的各种证据,对据以定罪的关键证据必须严格审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无罪辩解必须高度重视,对定罪疑难且单一的言词证据必须认真复核,对矛盾证据必须严格甄别。对没有直接证据证实犯罪的,要综合审查判断间接证据是否形成完整证据链条。高度重视对物证、书证等客观性证据的审查和运用,掌握司法会计、法医、精神病、痕迹检验等鉴定意见以及电子证据相关的专业性知识和审查判断方法。突出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及时补正瑕疵证据。正确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认定行为性质,确保不枉不纵。
  有效运用庭前会议解决争议。对需要召开庭前会议提请解决的案件管辖、回避、庭审方案和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侦查人员的名单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公诉人要提前准备好意见。注意了解辩护人收集证据的情况,明确诉辩焦点,有针对性地交换意见和向法庭阐明观点。重视辩护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意见,正确区分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能够在庭前会议环节解决的非法证据问题力争解决。庭前会议结束后注意查漏补缺,充分利用会议中获取的事实、证据信息和辩护意见,做好证据补强、程序安排和庭审预案的调整完善等工作。对辩护律师提出的执业权利受侵犯的情况,要积极查证并监督纠正。
  加强庭前预测和应对准备。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全面了解和分析辩护意见和辩护策略,及时掌握庭前案件动态。加强庭前预测,针对争议焦点做好庭审预案和重大复杂敏感案件临庭处置预案,对案件可能存在的信访风险做好应对准备,确保庭前准备与庭上应对紧密衔接。对申请关键证人、被害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庭前充分沟通,介绍庭审程序、法庭纪律和有关法律知识,并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确保出庭作证顺利和良好庭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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