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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八项公开的方式及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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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阅读:
          公开的方式
  (一)申请查询。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八项公开的内容纳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对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开放,公开程序、时限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执行。
  (二)书面告知。八项公开中,对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辩护律师的情形,以法律文书通知的,视为对犯罪嫌疑人家属和辩护律师公开。
  (三)新闻发布。对重要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中涉及八项公开的,依照《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社会发布。
  公开的例外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的职务犯罪案件信息,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不应当公开的职务犯罪案件信息,不在公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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