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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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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阅读: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强化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工作理念,深入贯彻《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和《人民法院信息化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着力推进诉讼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全面开发和支持电子卷宗在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的深度应用,为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打造智慧法院提供核心支撑。
  (二)总体目标。2017年底前,全国法院全面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诉讼文件能够随时电子化并上传到案件办理系统,经过文档化、数据化、结构化处理,实现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各类业务应用的自动化、智能化,为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审判执行要素公开,面向法官、诉讼参与人和政务部门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便民为重点、以透明为保证、以质效为标准”原则,向法官、诉讼参与人和政务部门提供电子卷宗智能服务,实现法院审判工作的智慧管理和运行。
  以审判为中心,服务法官办案。采取各种措施,确保电子卷宗生成不增加法官额外工作量。同时,通过对电子卷宗的技术加工、深度分析和挖掘,实现对办案全流程的支持和服务,大幅度提升法官办案水平和效率。
  以便民为重点,推动阳光司法。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拓展阳光司法范围,进一步为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律师参与诉讼提供线上服务,减轻人民群众诉累,提升法院诉讼服务水平。
  以精细为导向,加强司法管理。通过电子卷宗的流转和应用,实现案件审理过程的全程留痕和科学管理,为人民法院的司法管理提供抓手和依据,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司法管理的制度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
  以质效为标准,促进司法改革。通过电子卷宗的深度应用,规范审判程序,促进流程再造,深化司法公开,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审判质量,为法官职业化和员额制改革提供坚强的科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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