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被害人死亡,其近亲属申请领取判决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提供。
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被告人系外国人,且在境内有居住地的,应当送达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
版权所有: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电话:13911775033 E-mail:hcz0303@126.com本网站所载之内容均为学术欣赏及法律知识普及之用,如若侵犯到您的合法权利,请立即致电,以便及时删除。京公网安备:11011702000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