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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犯罪时不满18周岁,开庭时已满,不满20周岁的,开庭时,是否通知其近亲属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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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开庭时已满十八周岁、不满二十周岁的,人民法院开庭时,一般应当通知其近亲属到庭。经法庭同意,近亲属可以发表意见。近亲属无法通知、不能到场或者是共犯的,应当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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