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刑事诉讼 >> 文章正文
刑事申诉部门对不起诉决定复查后提出复查意见后是否报请检察长作出复查决定?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复查后应当提出复查意见,报请检察长作出复查决定。

  复查决定书应当送达被害人、被不起诉人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上级人民检察院经复查作出起诉决定的,应当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将复查决定抄送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出庭支持公诉由公诉部门办理。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被指控犯罪的两位前律师..
·每一个案件力争做到极致..
·刑事案件庭审结束后合议..
·刑法182条规定的“自己..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
·法院判处缓刑是否需要委..
·骗取国家专项补贴资金构..
·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
·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具..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案件如..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